關于進口印尼鮮食香蕉檢驗檢疫要求
| 更新時間 2024-11-24 08:08: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5108873 聯系手機 18807550903 聯系人 詹先生 立即詢價 |
一、檢驗檢疫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農業部關于印度尼西亞鮮食香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議定書》,自即日起,允許符合條件的印尼鮮食香蕉進口。
二、允許進境商品及產地
進口商品為食用的未成熟青香蕉(學名Musa spp.,英文名Banana),產地限定于印度尼西亞香蕉產區。
三、批準的果園和包裝廠
輸華果園、包裝廠須經印尼農業部農業檢疫局備案,并由中方和印尼方共同批準注冊。注冊信息包括名稱、地址及注冊號。印尼方每年出口季前向中方提供注冊名單,經審核批準后在guanfangwangzhan公布并定期更新。
四、檢疫性有害生物名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檢疫性有害生物:
· 椰圓盾蚧 Aspidiotus destructor
· 褐軟蠟蚧 Coccus hesperidum
· 芭蕉炭疽菌 Colletotrichum musae
· 菠蘿潔粉蚧 Dysmicoccus brevipes
· 新菠蘿灰粉蚧 Dysmicoccus neobrevipes
· 可可毛色二孢菌 Lasiodiplodia theobromae
五、出口前管理
(一)果園管理
輸華果園應建立質量管理和溯源體系,實施GAP,維持衛生條件,實施IPM,包括監測調查和防控措施。
(二)包裝廠管理
輸華香蕉的加工、包裝、儲藏和裝運過程須在印尼方監管下進行,包裝廠應整潔衛生,建立溯源體系。
(三)包裝要求
包裝材料應干凈衛生,未使用過,符合中國植物檢疫要求。包裝箱上必須用中文或英文標注相關信息。
(四)出口前檢疫
印尼方應按比例對每批輸華香蕉進行抽樣檢查,如發現問題,整批貨物不得出口中國。
(五)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經檢疫合格,印尼方應出具符合ISPM 12標準的植物檢疫證書,并包含附加聲明。
六、進境檢驗檢疫及不合格處理
香蕉到達中國進境口岸時,海關將實施檢驗檢疫。如發現問題,將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七、回顧性審查
中方將根據有害生物發生動態及截獲情況,進行風險評估,并與印尼方協商調整檢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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