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物流規范申報:艙單
| 更新時間 2024-11-25 08:08: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5108873 聯系手機 18807550903 聯系人 詹先生 立即詢價 |
首先讓小編給大家介紹下艙單是什么?
艙單是反映進出境運輸工具所載貨物、物品信息的載體。
那么艙單有哪些分類呢?
艙單分為進境艙單(也稱為原始艙單)和出境艙單。出境艙單又分為預配艙單和裝載艙單。
1、原始艙單
反映進境運輸工具裝載貨物、物品或者乘載旅客信息的艙單。
2、預配艙單
反映出境運輸工具預計裝載貨物、物品或者乘載旅客信息的艙單。
3、裝載艙單
反映出境運輸工具實際配載貨物、物品或者載有旅客信息的艙單。
哪些企業可以向海關傳輸艙單?
艙單傳輸企業可以是進出境運輸工具負責人、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貨運代理企業、船舶代理企業、郵政企業以及快件經營人。在向海關傳輸艙單前,要記得提前向海關申請備案喲!
下面小編就平時企業在艙單傳輸過程中碰到的常見問題一一給大家解答:
一、為什么傳輸的艙單被系統退單了?
這是企業在平時的艙單傳輸中遇到Zui多的問題,被退單了,大家首先要學會看總署艙單系統給的退單提示,根據退單提示內容判斷問題所在,下面小編就介紹下幾種常見的退單情況:
1、預配艙單常見退單情況:
預配艙單數據項包含必填數據項和條件數據項,預配艙單數據項填制條件如下:
/
1.條件項填制錯誤(未填或填制不規范)
退單提示編碼為21140、21141、21142的,說明提單為記名提單,收貨人代碼、收貨人國家代碼、收貨人聯系號碼等條件項為必填項,如果未填會被退單;
退單提示編碼為21145的,說明提單為指示提單,通知人名稱為必填項,如果未填會被退單。
2.必填項填制錯誤(未填)
退單提示編碼為21150、21151、1152、21153、50004的,說明對應的卸貨地代碼、收貨人名稱、發貨人代碼、發貨人聯系號碼、發貨人國家代碼未填被退單。
3.企業代碼填制錯誤(填制不規范)
退單提示編碼為50001的,說明國家代碼與收貨人代碼不匹配被退單,要根據《企業代碼類型匯總表》填寫。
4.貨物簡要描述填制錯誤(填制不規范)
退單提示編碼為50002的,說明貨物簡要描述不符合填制規范被退單。艙單品名內容實施負面清單管理,避免出現籠統、難以辨認的品名。
2、原始艙單常見退單情況:
原始艙單數據項填制條件如下:
/
1.條件項填制錯誤(未填)
退單提示編碼為11141、11143,說明提單為記名提單,收貨人國家代碼、收貨人具體聯系人等條件項為必填項,如果未填會被退單;
退單提示編碼為11150的,說明提單為指示提單,通知人名稱、通知人聯系號碼等條件項為必填項,如果未填會被退單。
2.必填項填制錯誤(未填)
退單提示編碼為11157、50004的,說明對應的發貨人代碼、發貨人國家代碼未填被退單。
3.企業代碼填制錯誤(填制不規范)
退單提示編碼為50001的,說明國家代碼與收貨人代碼不匹配被退單,要根據《企業代碼類型匯總表》填寫。
二、有時會收到系統提示艙單超時限傳輸,請問艙單傳輸在時限上有什么要求嗎?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44號中,對艙單電子數據傳輸時限進行嚴格規定,對超過時限傳輸艙單電子數據的企業,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xingzhengchufa實施條例》第22條第4款規定,未按照規定期限向海關傳輸艙單等電子數據、傳輸的電子數據不準確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保存相關電子數據,影響海關監管的,予以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在此小編提醒艙單傳輸人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時限要求進行艙單傳輸。
艙單傳輸時限要求:
/
三、除了裝載貨物的本港箱,空箱、國際轉運箱也有艙單,關于艙單的傳輸時限要求能再具體些嗎?
空箱、國際中轉箱的操作保持不變,具體時限要求如下:
類型
傳輸時限要求
調撥進境的空箱
船舶抵達目的港以前
調撥出境的空箱
空箱裝船的2小時以前
境內港口轉運的貨物
進境船舶抵達卸貨港前
轉運出境的貨物
轉運出境裝船2小時以前
四、超出規定時限后的艙單數據還能變更嗎?
關于艙單變更需要視情況而定。
情況一
艙單變更時間在原始艙單和預配艙單規定的傳輸時限以前,且尚未向海關報關的,艙單傳輸人可以直接發送變更申請予以變更,這種情況下艙單變更申請不需要海關進行人工審核。
情況二
超過規定時限后申請變更原始艙單和預配艙單數據的,變更申請需轉海關人工審核。
五、為什么我們發送的艙單變更申請會被退單?
當艙單傳輸人發送的艙單變更申請中的變更內容與變更原因描述不一致時,會對申請進行退單操作,在這里提醒艙單傳輸人在填寫變更原因描述時必須如實、準確,被退單后重新填寫相關信息可重新提交變更申請。
六、請問傳輸的艙單相關信息會導致客戶的商業敏感信息被公開嗎?
不會。艙單信息傳輸至海關后,海關工作人員會依法保護商業秘密和海關工作秘密。
七、貨物為危險品時,艙單傳輸有什么特殊要求嗎?
貨物為危險品的,艙單傳輸時必須填報四位危險品編碼(UN NUMBER)。
八、艙單品名的填報有什么要求嗎?
艙單品名,在艙單中對應的是“貨物簡要描述”這個數據項。在艙單實際傳輸過程中,我們發現“貨物簡要描述”經常出現過于籠統,難以辨別的情況,甚至還有將貨物件數、重量、聯系方式、地址等與品名無關的數據項隨附在品名后一起傳輸的情況?!柏浳锖喴枋觥钡奶顖髴斖暾蚀_,提(運)單下各項貨物、物品名稱應當逐一填寫。海關對“貨物簡要描述”實施負面清單管理,不符合海關相關要求的,做自動退單處理。從下圖負面清單中可以看出,可接受的“貨物簡要描述”應該具體、清晰,一般包含貨物的材質、名稱、用途、狀態等內容。
負面清單一:
/
負面清單二:
/
溫馨提醒: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44號《關于調整水空運艙單管理相關事項的公告》中,對艙單數據的填制規范、傳輸時限等做了明確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xingzhengchufa實施條例》第22條第4款也對艙單數據傳輸不實等情況的處罰做了相應的規定,請艙單傳輸人認真學習相關規定,在傳輸艙單電子數據時力求準確、完整。
轉載來源“阿拉甬關”
聯系方式
- 電 話:0755-25108873
- 業務經理:詹先生
- 手 機:18807550903
- 微 信:jack134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