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輸華野生水產品檢驗檢疫要求
| 更新時間 2024-11-24 08:08: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5108873 聯系手機 18807550903 聯系人 詹先生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一、檢驗檢疫法規依據
海關總署發布的公告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管理辦法和規定。
二、野生水產品定義
本議定書所指的野生水產品包括供人類食用的野生水生動物及其制品、藻類等海洋植物產品,不涵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和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所列物種。
三、生產企業要求
向中國出口的生產企業需獲得柬官方批準并受其監督,衛生條件需符合中柬兩國法規要求。根據中國法律,生產企業應由柬方向中方推薦注冊。注冊信息可通過“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信息”系統查詢。
四、水產品要求
野生水產品必須合法捕撈,原料及產品不得在疫病、食品安全事件、法律法規違反或公共衛生事件影響區域。產品應符合中柬兩國禁用藥物和添加劑規定,無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質和異物。
五、產品包裝要求
輸華野生水產品需有符合國際衛生標準的內外包裝,加貼中英文或中柬文標簽,包含商品名、規格、生產日期等信息。
六、隨附單證要求
每批出口至中國的野生水產品應隨附正本獸醫(衛生)證書,證明產品符合相關法規和議定書規定。證書應至少用中文和英文印制。
七、其他要求
中國海關將對輸華野生水產品實施檢驗檢疫,不合格產品將依法處理。嚴重問題或多次不合格的生產企業可能面臨加強檢驗檢疫或暫停進口措施。
八、如何獲取更多準入信息
企業可通過海關總署網站查詢“符合評估審查要求及有傳統貿易的國家或地區輸華食品目錄”,獲取更多水產品準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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