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越南鮮食香蕉植物檢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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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口越南鮮食香蕉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108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與農村發展部關于越南鮮食香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議定書》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越南鮮食香蕉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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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四)《進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與農村發展部關于越南鮮食香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議定書》。
二、允許進境商品
鮮食香蕉(學名Musa spp.,英文名Banana),開花后10—16周內采收的未成熟且果皮未開裂的青香蕉。
三、允許的產地
越南香蕉產區。
四、批準的果園和包裝廠
輸華果園、包裝廠須經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與農村發展部(以下稱“MARD”)備案,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稱“GACC”)和MARD共同批準注冊。注冊信息包括名稱、地址及注冊號。在每年出口季前,MARD應向GACC提供注冊名單,經GACC審核批準后在guanfangwangzhan公布并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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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名單
1. 新菠蘿灰粉蚧Dysmicoccus neobrevipes
2. 大洋臀紋粉蚧Planococcus minor
3. 南洋臀紋粉蚧Planococcus lilacinus
4. 西非壘粉蚧Rastrococcus invadens
5. 七角星蠟蚧Vinsonia stellifera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園管理。
1.輸華果園應在MARD監管下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和溯源體系,實施良好農業操作規范(GAP),維持果園衛生條件,如周圍無影響水果生產的污染源、及時清理落果、爛果等。輸華果園應實施有害生物綜合治理(IPM),包括定期開展有害生物監測調查,物理、化學或生物防治,生長期間套袋以及在果實成熟前采收等防控措施。
2.MARD應按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6號(ISPM 6)的要求針對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制定管理計劃,全年組織實施果園監測。除視覺檢查外,還應采用多種物理或化學方式對有害生物進行誘集監測。針對介殼蟲類有害生物,從香蕉開花期至收獲期開展果園監測,至少每15天監測一次,檢查果實、莖和葉上是否有介殼蟲。
3.如在監測中發現有害生物或其相應癥狀,應采取包括化學、物理或生物防治在內的綜合管理措施,以確保輸華香蕉不帶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綜合管理措施須由MARD批準,應要求向GACC提供。
4.有害生物的監測與防治應在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實施。技術人員應當接受MARD或其授權機構的培訓。
5.MARD應保留果園有害生物監測及防治記錄,并應要求向GACC提供。防治記錄應包括生長季節使用的化學藥劑名稱、有效成分、使用劑量及時間等信息。
(二)包裝廠管理。
1.輸華香蕉的加工、包裝、儲藏和裝運過程,須在MARD或其授權人員檢疫監管下進行。
2.包裝廠應整潔衛生,地面需硬化,具有原料場和成品庫。
3.輸華香蕉的存放、加工、處理、儲藏等功能區相對獨立、布局合理,且與生活區采取隔離措施并有適當的距離。
4.包裝好的香蕉如需存儲,應當立即入庫并單獨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次感染。
5.包裝廠應建立溯源體系以保證輸華香蕉可追溯至注冊果園,記錄加工包裝日期、來源果園名稱或其注冊號碼、數量、出口日期、出口數量、輸往國家、集裝箱號碼等信息。
(三)包裝要求。
1.包裝材料應干凈衛生、未使用過,符合中國有關植物檢疫要求。如使用木質包裝,須符合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5號(ISPM 15)要求。
2.輸華香蕉在包裝過程中,應經人工挑選、分級和清潔等工序,剔除病果、蟲果、爛果、畸形果、枝葉、果柄或其他植物殘體和土壤等,并采用刷洗或高壓qiqiang吹掃等措施清潔果實表面,必要時可用細軟干凈的棉布對香蕉外表進行手工擦拭,特別是果柄等部位,以有效去除果實表面附著的介殼蟲、蟲卵、病原孢子等。
3.每個包裝箱上必須用中文或英文標注水果名稱、國家、產地、果園或其注冊號、包裝廠或其注冊號等信息。每個包裝箱和托盤需用中文或英文標出“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裝有輸華香蕉的集裝箱必須在裝箱時檢查是否具備良好的衛生條件。集裝箱應加施封識,抵達中國進境口岸時其封識應完好無損。
(四)出口前檢疫。
1.出口前,MARD應按照每批貨物2%的比例對每批輸華香蕉進行抽樣檢查。如一年內沒有發生植物檢疫問題,抽樣比例降為1%。
2.如發現成熟或果皮開裂的香蕉、枝葉、土壤或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整批貨物不得出口中國,并視情況暫停本出口季相關果園、包裝廠香蕉輸華。MARD應查明原因,并采取改進措施。同時,保存查獲記錄,應要求提供給GACC。
(五)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經檢疫合格的,MARD應按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2號(ISPM 12)出具植物檢疫證書,注明果園和包裝廠名稱或注冊代碼,并填寫以下附加聲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Bananas from Viet Nam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該批貨物符合越南鮮食香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議定書,不帶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在香蕉出口前,MARD應向GACC提供植物檢疫證書樣本,以便確認和備案。
七、進境檢驗檢疫及不合格處理
香蕉到達中國進境口岸時,中國海關按照以下要求實施檢驗檢疫。
(一)有關證書和標識核查。
1.核查進口香蕉是否獲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2.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條第(五)項規定。
3.核查包裝箱上的標識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條第(三)項規定。
(二)進境檢驗檢疫。
1.輸華香蕉應從GACC允許進口水果的口岸進境。
2.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對進口香蕉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進境。
(三)不合格處理。
1.如發現來自未經中方批準的果園、包裝廠的,或者發現有成熟或果皮開裂的香蕉,則該批貨物不準進境。
2.如發現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或新發生的其他檢疫性有害生物活體,或發現帶有土壤、植物殘體的香蕉,則對該批貨物作除害、退回或銷毀處理。
3.如發現不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則對該批貨物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發現上述不合格情況,GACC將向MARD通報,并視情形暫停本出口季相關果園、包裝廠的香蕉進口。MARD應查明不合格原因并進行整改,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根據MARD整改結果,GACC決定是否取消暫停措施。
八、回顧性審查
根據越南香蕉有害生物發生動態及進境口岸截獲情況,GACC將作進一步的有害生物風險評估,并與MARD協商,以調整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名單及相應檢疫措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2年11月8日
轉自關務情報科、海關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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