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貨物的海關報關和報檢流程
|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08: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5108873 聯系手機 18807550903 聯系人 詹先生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1、商檢機構受理報驗。首先由報驗人填寫“出口檢驗申請書”,并提供有關的單證和資料,如外貿合同、信用證、廠檢結果單正本等,商檢機構在審查上述單證符合要求后,受理該批商品的報驗;如發現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請人補充或修改有關條款。
2、抽樣。由商檢機構派員主持進行,根據不同的貨物形態,采取隨機取樣方式抽取樣品。報驗人應提供存貨地點情況,并配合商檢人員做好抽樣工作。
3、檢驗。檢驗部門可以使用從感宮到化學分析、儀器分析等各種技術手段,對出口商品進行檢驗,檢驗的形式有商檢自驗、共同檢驗、駐廠檢驗和產地檢驗。
4、簽發證書。商檢機構對檢驗合格的商品簽發檢驗證書,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出口企業在取得檢驗證書或放行通知單后,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報運出口.
海關報關的四個環節:申報、查驗、征稅、放行
一、申報
1、申報資格:必須是經海關審核注冊的專業報關公司、代理報關企業和自理報關及其報關員。
2、申報時間
進出口貨物:運輸工具申報進出境之日14日內,逾期申報征收滯報金。滯報金日征收金額為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萬分之五。
出口貨物:裝貨的24小時前向海關申報。
3、申報地點:進出境地、轉關地、指定地點
4、申報單證:
基本單證:
業發票
裝箱單
提單、運單、包裹單
出口收匯核銷單
減免稅證明書
特殊單證:
配額許可證
進出口貨物許可證
機電產品進口證明
商檢、動植檢、藥檢等檢驗報告書
預備單證:
貿易合同
原產地證
產地證(C/O)
普惠證(F/A、)
授權書
二、查驗
1、查驗的概念:海關查驗是指海關接受報關員的申報后,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對和檢查,以確定貨物的性質,原產地、貨物狀況、數量和價格是否與報關單所列一致。
2、查驗的目的:
A、核實單貨是否一致。
B、發現無證進出問題和走私、違規、逃漏稅等問題。
C、保證關稅的依率征收。
3、查驗地點:口岸碼頭、車站、機場、郵局、或其他海關監管場場所。
4、查驗方法:徹底檢查、抽查、外形查驗
三、征稅
1、進口無稅價格=(離岸價FOB+運費+保險+雜費)/1—保險費率
2、進口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四、放行:放行是海關監管現場作業的Zui后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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