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電話或微信18807550903

進口飼料產品如何通關申報?

更新時間
2024-11-25 08:08: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5108873
聯系手機
18807550903
聯系人
詹先生
立即詢價

詳細介紹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居民食物結構得到很大改善,對肉、蛋、奶等食用畜產品的需求量持續增長,從而帶動對進口飼料需求量的不斷攀升。

 

飼料定義

    飼料是指經種植、養殖、經工業化加工、制作的供動物食用的產品及其原料,從成分上來劃分,主要包括植物源性飼料、動物源性飼料、飼料添加劑以及添加劑預混合飼料。包括餌料用活動物、飼料用(含餌料用)冰鮮冷凍動物產品及水產品、加工動物蛋白及油脂、寵物食品及咬膠、飼草類、青貯料、飼料糧谷類、糠麩餅粕渣類、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類、配合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等。

    飼料添加劑,指飼料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營養性飼料添加劑、一般飼料添加劑等,不包括藥物飼料添加劑。

 

產品準入

   海關總署對進出口飼料實施風險管理,包括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對進出口飼料實施的產品風險分級、企業分類、監管體系審查、風險監控、風險警示等措施。

   海關按照進出口飼料的產品風險級別,采取不同的檢驗檢疫監管模式并進行動態調整。具體可在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檢疫要求和警示信息→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風險級別及檢驗檢疫監管方式,網址:

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6776/2753474/index.html。查詢相關產品的風險級別及檢驗檢疫監管方式。

   海關總署對允許進口飼料的國家或者地區的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登記制度,進口飼料應當來自注冊登記的境外生產企業。具體可在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企業信息,網址:

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7042/3995815/3995850/index.html。查詢允許進口飼料國家(地區)及產品名單以及注冊生產加工企業名單。

 

進口申報

錄入須知:飼料申報貨物用途為“飼用”,檢驗檢疫名稱選擇相對應的飼料類名稱。

隨附單證:進口飼料需要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飼料入境前或者入境時向海關申報,并提供原產地證書、提單、發票等,根據對產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輸出國家或者地區檢疫證書。

《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按照海關總署《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風險級別及檢驗檢疫監管方式》的要求,需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的飼料進口商應在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前,通過“互聯網+海關”,網址:

http://online.customs.gov.cn/,“動植物檢疫”模塊向海關提出申請,并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發證部門:海關總署或授權的直屬海關。

注意事項:《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上的申請單位應與國外官方證書收貨人、貿易合同簽約方一致;《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上的品名、產地、輸出國家(地區)、用途、指定監管場地/查驗場、目的地、運輸路線等信息應與報關單、檢疫證書、貿易單證上的內容一致。

檢疫證書:根據對產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出具的符合海關總署要求的檢疫證書。檢疫證書,是指輸出國家或者地區主管機構出具的關于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健康或者衛生狀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植物檢疫證書》《動物檢疫證書》《動物健康證書》《獸醫衛生證書》等。

發證部門:輸出國家或地區主管機構。

注意事項:海關總署已與部分國家相關產品檢疫證書樣本達成一致,此類產品進口時隨附檢疫證書的證書格式、備案簽字官、官方印章等都必須與海關總署備案的信息一致。

原產地證:優惠貿易協定項下的進口飼料產品可提供相關優惠貿易協定原產地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原產地證書和原產地聲明,從而享受協定稅率。

發證部門:與我國簽訂優惠貿易協定國家的指定簽證機關。

注意事項:不涉及優惠貿易協定項的進口飼料產品可提供輸出國家或地區行業協會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原產地證明從而確定貨物的原產地。

無輸出國家或者地區政府動植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需要注冊登記未按要求辦理注冊登記的,或者未依法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海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退回或者銷毀處理。

 

飼料進口企業注意事項

    進口飼料包裝上應當有中文標簽,標簽應當符合中國飼料標簽國家標準GB 10648-2013《飼料標簽》。散裝的進口飼料,進口企業應當在海關指定的場所包裝并加施飼料標簽后方可入境,直接調運到海關指定的生產、加工企業用于飼料生產的,免予加施標簽。

國家對進口動物源性飼料的飼用范圍有限制的,進入市場銷售的動物源性飼料包裝上應當注明飼用范圍。

    進口飼料企業應當建立經營檔案,記錄進口飼料的報關單號、品名、數/重量、包裝、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國外出口商、境外生產企業名稱及其注冊登記號、《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進口飼料流向等信息,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國外發生的飼料安全事故涉及已經進口的飼料、國內有關部門通報或者用戶投訴進口飼料出現安全衛生問題的,可能對動物和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飼料進口企業應當主動召回,并向海關報告。進口企業不履行召回義務的,海關可以責令進口企業召回并將其列入buliangjilu企業名單。

 

來源:北京海關發

 


聯系方式

  • 電  話:0755-25108873
  • 業務經理:詹先生
  • 手  機:18807550903
  • 微  信:jack134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