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箱貨(非危險品)海運出口流程詳解(三)
| 更新時間 2024-11-25 08:08: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5108873 聯系手機 18807550903 聯系人 詹先生 立即詢價 |
整箱貨(非危險品)海運出口流程大概流程如下:
攬貨→詢價→訂艙→接受托運申請→訂艙確認→排載→發放空箱→裝箱→進場→邊檢→申報→報檢→報關→配載(裝船計劃)→審提單→船東確認費用→預借購付匯聯→繳交一切費用→簽單→向貨主催款→貨主確認并支付錢款→開具商業發piao→放單/做電放/做SEAWAYBILL
(三)申報→報檢→報關→配載(裝船計劃)
一、申報(核對資料→進行申報)
在裝貨的同時應催討報關資料,以便及時報關。時刻注意截進場、截投單、截報關、截放行的時間。
報關資料有:
1 、必要單證 :
①貨物發piao(公章)
②貨物裝箱清單(公章)
③代理報關委托書(公章) 白聯 海關留存 黃聯 被委托方留存(報關行)紅聯 委托方留存 (貨主)
④出口收匯核銷單 存根+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
⑤合同(一般貿易才有)
⑥通關單(商檢)
2、其他單證(若有則需提供):
①出口許可證
②免稅證明
③商檢證明
④產地證明
⑤口麥 頭 副 頁
⑥信用證副本
*OP在取得報關資料后,應先將其與先前的排載資料做核對,檢查是否有做更改,若有更改則應填寫開航前更改,并重新打印一份新排載單2、6、7、8、9聯及裝箱單以供申報。
**若通過第二家貨代訂艙,則由其負責排載,排載后,該貨代會將排載單5、6、7、8聯進行交接,并附上一份空白的開航前更改(貨代章)和空白的排載單2、9聯(貨代章)以供申報。
將①排載,蓋進場章后的排載單6、7、8、9聯
②新打印的供申報報關的2、6、7、8、9聯(打印上柜號、封簽)
③開航前更改(貨代章)
④正確的裝箱單(有柜號、封簽) ? ? ? ?交由外勤至船代處申報
若排載資料在申報時無更改,則不需要shua新的2,6,7,8,9聯和開航前更改。
此時船代會收取第2、9聯,并在6、8聯上加蓋申報專用章
二、報檢 是為獲得因海關監管要求出口貨物報關時需要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供貨物經檢驗后同意出口的通關單。
1、如果出口商品為國家規定需要做商檢的物品,則需要貨主提供有關報檢換單的相關單證。報關行提供發貨人的發piao、裝箱單、銷售合同,以及柜檢單、報檢委托書和一份已蓋完進場章的排載單copy件,委托報關行辦理換通關單手續。報關時,報關單必須與報關資料一起遞交海關。
2、查驗
遇到換通關單商檢查驗時(技術查驗/隨機查驗),必須通過報關行到商檢局預約查驗。被查驗的貨物不需要進碼頭,只需貨物裝柜完畢,就可以有現場直接帶商檢局的驗貨人到現場查驗就可以了。此時的查驗主要是針對貨物的包裝性能和生產批號。查驗可以后,就可以換出通關單據。
3、外地貨主在廈出口需報檢的應由當地檢驗疫局,出具的換證憑單在廈報檢。
三、報關
1、 申報后將6,7,8聯及報關資料轉交給報關行報關。
2、 報關行憑OP轉交的整套報關資料,先打出報關單,并進行報關單預錄入。申報數據錄入電子計算機,海關接收到后,才可以向海關正式遞交相關報關單證。
四、配載(裝船計劃)
貨物放行后應及時送碼頭配載;次環節一般由報關行操作,報關行將蓋有“海關放行章”的第6,7,8聯送到碼頭配載室。碼頭接收后,會在第8聯上蓋章,退回報關行,轉交給貨代在簽提單時使用,6,7兩聯留下。第7聯由碼頭轉交給出口船舶的大副,作為配載裝船的依據,而第6聯在船開后交給貨代留底。
五、有可能出現的情況
1、 由于船東暴艙,貨物被甩柜
⑴船東總是出于自身的考慮,在訂艙時多確認幾個艙位給訂艙貨代,以防止發貨人退載,而使該航次未滿載受損失。直到爆艙后無法承載,才進行甩柜。
⑵暴艙后船東及時通知公司航線主管貨柜被甩。一般情況下船東都會委托一間報關行統一做換載,各個船東有不同的要求,要看具體情況。
⑶OP至文件部按新船名、航次重打新的6、7、8聯和裝箱單
⑷將新的6,7,8聯排載后,用舊的8聯去碼頭換舊的6,7聯
⑸用新的6,7,8聯去蓋進場章
⑹Zui后將舊的6,7聯和新的6,7,8聯做統一換載
2、貨物蓋申報后,再次更改數據
蓋完申報章后,一般不允許再次更改數據,如需更改則應當出示一份加蓋貨代公章的保函,注明發貨人,提單號,船名航次,開航日期及新舊數據。
3、船代已截排載,而貨物急需出口
出具一份致船代的添載保函(加蓋貨代公章)交由報關行辦理,可以同時排載、申報、報關投單。
4、貨物超出目的港限重,無法進場
出具一份致船東的保函說明一切后果由貨代承擔,并加蓋貨代公章。
5、起運港碼頭與提箱地點分別在島內或島外兩個不同的區域
這對于拖車的費用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注意產生新的過路過橋費。
6、貨柜已進場,但是由于特殊原因需要重箱出場
重箱進入碼頭后,因故必須移出碼頭處理后重新進碼頭出口,或者移到另一碼頭出口,需提供發貨人/拖車公司的相關說明和海關的驗放資料、重新排載的托運單提箱聯等,到船代處辦理重箱移場手續。
聯系方式
- 電 話:0755-25108873
- 業務經理:詹先生
- 手 機:18807550903
- 微 信:jack134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