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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冰淇淋通關流程及申報要求

更新時間
2024-11-25 0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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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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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銷售的冰淇淋種類繁多,常見的有堅果冰淇淋、水果冰淇淋、酸奶冰淇淋、naiyoubing淇淋、圣代等。同時,越來越多國外品牌的冰淇淋也受到消費者的青睞。

 

1.企業資質

■  擬進口冰淇淋的進口商需向企業工商注冊地海關申請辦理進口食品進口商備案后,方可開展進口食品業務。

■進口食品進口商備案可登錄中國海關總署網站(復制并通過瀏覽器打開網址:www.customs.gov.cn),依次打開“互聯網+海關”→企業管理和稽查→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出口商備案欄目在線提交申請,同時向企業工商注冊地海關提交所需的紙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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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也可以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 復制并通過瀏覽器打開網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進入標準版應用→企業資質→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出口商備案欄目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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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貼士

辦理進口食品進口商備案的企業,企業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涵蓋擬進口的食品種類。

 

 

2.準入要求

■  如是從俄羅斯進口冰淇淋,需在海關總署公布的《俄羅斯輸華冰淇淋生產企業名單》內的企業產品才準許進口。進口商可登錄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子網站查詢Zui新的企業注冊名單(復制并通過瀏覽器打開網址: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wgk75/2706880/270826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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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俄羅斯外,進口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冰淇淋暫無企業注冊要求,但應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檢驗檢疫要求。

■進口冰淇淋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冷凍飲品和制作料》(GB2759-2015)要求。

 

 

3.申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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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關時應當按照品名、品牌、原產國(地區)、規格、數/重量、總值、生產日期(批號)及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內容逐一申報,并提供以下資料:

■ 合同、發票、裝箱單、提(運)單等必要憑證;

■ 進口冰淇淋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進口商名稱及備案號、上一批次的進口和銷售記錄(非首次進口);

■ 法律法規、雙邊協定、議定書以及其他規定要求提交的輸出國家(地區)官方檢疫(衛生)證書。

 

注意事項

■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且中文標簽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的要求。進口食品的中文標簽上應載明產品名稱、生產日期、配料表、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 根據中國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70號《關于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規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備案要求。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作為食品檢驗項目之一,由海關依照食品安全和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檢驗。

 

 

4.口岸檢疫

進口冰淇淋到達口岸后,海關會根據風險布控指令等監督管理要求,對進口食品實施單證審核、現場查驗及取樣送檢等監管手段。

 

經檢驗檢疫綜合評定合格的,海關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準予銷售、使用。

檢驗不合格且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的,海關出具《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責令當事人銷毀或者退運。

 

其它項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關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經重新檢驗合格后,方可銷售、使用。

 

 

5.后續監管

■  進口商要建立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應以書面或者電子方式如實記錄食品進口與銷售的相關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證全程可追溯。

■海關對本轄區內進口商備案情況及進口商的進口和銷售記錄進行后續監管檢查,對于未建立并遵守食品進口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的食品進口商,海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警告或罰款。

 

 

6.跨境電商模式進口

■  跨境電商企業可以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方式進口冰淇淋。企業可查詢財政部等13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擴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中公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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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

■根據《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94號)規定:對跨境電子商務直購進口商品及適用“網購保稅進口”(監管方式代碼1210)進口政策的商品,按照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有關商品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但對相關部門明令暫停進口的疫區商品和對出現重大質量安全風險的商品啟動風險應急處置時除外。

■  海關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及其裝載容器、包裝物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檢疫,并根據相關規定實施必要的監管措施。

■ 另外,跨境電商企業承擔商品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并按規定履行相關義務。建立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建立健全網購保稅進口商品質量追溯體系,并應依法向消費者履行提醒告知義務。

信息來源:廣州海關、12360海關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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