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單如何修改或者撤銷
| 更新時間 2024-11-25 08:08: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0755-25108873 聯系手機 18807550903 聯系人 詹先生 立即詢價 |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報關單申報時需做到如實、規范申報。如果海關已經接受了報關單申報還可以修改或撤銷嗎?
確有正當理由,經過海關同意可以修改或者撤銷報關單。修改撤銷報關單,你要知道這些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海關接受申報后,報關單證及其內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銷;確有正當理由的,經海關同意,方可修改或者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規定,海關接受申報后,報關單證及其內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銷;符合規定情形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原接受申報的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或者撤銷手續,海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出口貨物放行后,由于裝運、配載等原因造成原申報貨物部分或者全部退關、變更運輸工具的
(二)進出口貨物在裝載、運輸、存儲過程中發生溢短裝,或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滅失、短損等,導致原申報數據與實際貨物不符的;
(三)由于辦理退補稅、海關事務擔保等其他海關手續而需要修改或者撤銷報關單數據的;
(四)根據貿易慣例先行采用暫時價格成交、實際結算時按商檢品質認定或者國際市場實際價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報內容的;
(五)已申報進口貨物辦理直接退運手續,需要修改或者撤銷原進口貨物報關單的;
(六)由于計算機、網絡系統等技術原因導致電子數據申報錯誤的。
02準備材料
符合報關單修撤申請條件的,當事人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表》和下列材料:
(一)符合條件(一)情形的,應當提交退關、變更運輸工具證明材料;
(二)符合條件(二)情形的,應當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三)符合條件(三)情形的,應當提交簽注海關意見的相關材料;
(四)符合條件(四)情形的,應當提交全面反映貿易實際狀況的發票、合同、提單、裝箱單等單證,并如實提供與貨物買賣有關的支付憑證以及證明申報價格真實、準確的其他商業單證、書面資料;
(五)符合條件(五)情形,當事人將全部或者部分貨物直接退運境外的,應當提交《進口貨物直接退運表》;
(六)符合條件(六)情形的,應當提交計算機、網絡系統運行管理方出具的說明材料。
(七)其他證明材料。
當事人向海關提交材料應符合規定,并且齊全、有效的,海關應當及時進行修改或者撤銷。
另外,由于報關人員操作或者書寫失誤造成申報內容需要修改或者撤銷的,當事人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表》和下列材料:
(一)可以證明進出口貨物實際情況的合同、發票、裝箱單、提運單或者載貨清單等相關單證、證明文書;
(二)詳細情況說明;
(三)其他證明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55號規定,當事人通過預錄入系統辦理報關單修改或者撤銷手續的,視同當事人已向海關提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表》或《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確認書》。(具體操作詳見03無紙化修撤流程)
為深化海關通關一體化改革和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海關總署在全國開展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業務無紙化,相關事宜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55號。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辦理入口:通過卡介質登錄“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網站(https://www.singlewindow.cn/)進入“貨物申報”板塊辦理。
2.修改申請:“修撤單”→“修改申請”→“查詢”→點擊藍色報關單號→“修改”→填寫修改原因→上傳附件→點擊“申報”
3.撤銷申請:“修撤單”→“撤銷申請”(撤銷申請只需在基本信息下方如實填寫撤銷原因等內容后,即可進行申報操作。)
4.海關主動發起的修撤:對于海關發現報關單需要修改或者撤銷的,當事人應通過系統及時查詢并在5日內向海關確認“同意辦理”或者“不同意辦理”的意見。
“修撤單”→“確認查詢”→“查詢”→勾選任意一條記錄→“查看確認書”→進行確認(如當前數據需進行確認,則界面中同意或不同意的原因,請根據您的實際情況如實填寫。)
當事人可通過“修撤申請查詢”查詢已提交的修改或者撤銷手續的辦理進度。
(一)海關已經決定布控、查驗以及涉嫌走私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進出口貨物,在辦結相關手續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銷報關單及其電子數據。
(二) 由于修改或者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導致需要變更、補辦進出口許可證件的,當事人應當取得相應的進出口許可證件。海關對相應進出口許可證件電子數據進行系統自動比對驗核。
TIPS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報關單申報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規范申報,可以減少報關單修撤,體現企業守法合規的意愿和能力,能夠有效提高通關數據質量,加快通關速度,促進貿易便利化。
相關文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海關總署第220號令)
3、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55號(關于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業務無紙化相關事宜的公告)
4、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8號(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的公告)
內容來源| 青島海關12360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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