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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
進境皮張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詳解
發布時間: 2024-03-21 17:44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08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制革產業作為重要的一環,其原料需求日益增長。進口皮張作為填補我國皮革行業原料的“主力軍”,在滿足市場需求的同時,也帶來了國門生物安全的新挑戰。本文將詳細解析進境皮張的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確保進口皮張的安全與合規。

 

一、皮張主要類別與風險

皮張根據加工工藝及加工程度可分為原皮、灰皮、浸酸皮和鞣制動物皮張等。其中,原皮作為我國主要進口品種,雖然經過初步加工,但仍存在攜帶炭疽、布氏桿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病原的風險。同時,原皮還可能攜帶檢疫性有害生物、動物排泄物、土壤等禁止進境物,對國門生物安全構成威脅。

 

二、海關對進境皮張的檢驗檢疫監管措施

海關對進境皮張實施風險管理,根據產品風險級別采取不同檢驗檢疫監管措施。具體包括以下環節:

1. 檢疫準入:海關總署對首次向中國輸出皮張的國家或地區進行產品風險分析和監管體系評估,并公布準入名單。目前,已有53個國家或地區的皮張被列入準入名單。

2. 境外企業注冊登記:向中國輸出皮張的境外生產加工企業需符合相關要求,并在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主管部門批準后,向海關總署推薦,經審核通過后在海關總署網站公布。

3. 進境檢疫審批:根據《進境非食用動物產品風險級別及檢驗檢疫監管措施清單》,原皮進境前需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而其他加工處理的皮張則無需辦理。

4. 進口申報:貨主或其代理人需在皮張進境前或進境時向口岸海關申報,并提供相關單證。

5. 檢驗檢疫:海關進行現場查驗,核對單證、包裝、貨物狀態等,并檢查是否攜帶禁止進境物。

6. 合格評定: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皮張,海關簽發《進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后方可銷售、使用或加工。不合格的皮張則進行除害、退回或銷毀處理。

7. 監督管理:從事進境原皮存放、加工業務的企業需向海關申請指定,海關對指定企業實施日常監督管理。

 

三、注意事項與提示

由于皮張存在攜帶疫病疫情風險,被列為禁止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之一。因此,進口皮張必須辦理檢疫審批后報關入境,確保符合國門生物安全要求。

 

進境皮張的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是確保國門生物安全的重要環節。通過嚴格的風險管理、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措施,可以有效防范疫病疫情的傳播,保障我國制革產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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