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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
外貿通關:關稅保證保險是什么?
發布時間: 2024-03-06 17:51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08

、什么是關稅保證保險

為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落實國務院相關工作要求,海關總署、銀保監會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引入關稅保證保險產品,于2018年11月1日在全國海關范圍內開展以《關稅保證保險單》作為稅款類擔保的改革試點,為企業提供海關稅收擔保增加了一種新的路徑選擇。

關稅保證保險是國內第一個以政府機構(海關)作為被保險人的保證保險產品,企業憑保險公司出具的《關稅保證保險單》向海關辦理稅款類擔保手續,即可實現“先放行后繳稅”。

 

 

、關稅保證保險的優點

在關稅保證保險之前,企業向海關提供稅款擔保往往通過現金擔保或銀行保函的形式辦理通關手續。相比傳統銀行擔保,關稅保證保險具有辦理手續簡單、不需要占用企業自有資金和銀行授信額度、擔保費用低等特點。

1、門檻低,出單快

關稅保證保險辦理門檻低,除失信企業外,各種規模、類型的企業均可辦理,大大降低了企業的信貸難度,可惠及更多、更廣的企業,尤其是融資壓力大、對通關時效要求較高、在銀行授信額度不足或暫未獲批銀行授信的中小企業。關稅保證保險業務從保單業務的申請到開立保單,較銀行簡便。部分保險公司已上線“單一窗口”在線投保,辦保時效更高。

2擔保成本較低

企業可以通過比較保證金、銀行保函和關稅保證保險等擔保方式在通關效率和財務成本等方面的優缺點,自主選擇Zui符合企業需要的擔保方式。相對于銀行要求的現金流保證或者資金沉淀,企業獲取關稅保證保險一般無需在保險公司繳存一定比例的資金或者抵押相應財產,占用資金成本和擔保成本較低。如企業盤活資金進行生產投資或購買理財產品,收益將更高。

3、助力通關提速

關稅保證保險擔保放行,報關手續簡化,可有效避免稅費支付系統故障、支付賬戶資金調度等問題造成的貨物滯壓,縮短貨物通關時間;企業減少內部按批次審批、支付稅費的操作環節,有效降低企業人工成本。

 

 

如何辦理關稅保證保險

企業與保險公司簽署《關稅保證保險單》,按照該保險合同約定的費率支付保險費,取得保險額度。由保險公司通過電子在線傳輸至直屬海關關稅處備案,生成“關稅總擔保”擔保物備案號,實現一份擔保在屬地海關備案,可選擇在全國海關通辦匯總征稅、納稅期限、征稅要素三類擔保業務,在擔保額度內“先放后稅”。

 

 

、可以選擇哪些保險公司

目前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有: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中銀保險有限公司

·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供參考,以海關總署公布為準)

 

 

、辦理通關手續

關稅保證保險可以運用于以下三種擔保業務類型:

1匯總征稅擔保模式

企業憑關稅保證保險辦理匯總征稅相關事項應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45號、2018年第70號執行。即企業申報時選擇匯總征稅模式的,一份報關單使用一個總擔保備案編號,可在生成稅款信息之日起15日內或次月第5個工作日前繳稅。稅單核注后,企業擔保額度自動恢復。

2、征稅要素擔保模式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一、二、五項及第五條第一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擔保事務,可以采取征稅要素擔保模式。即進出口貨物的商品歸類、完稅價格、原產地尚未確定的;有效報關單證尚未提供的;其他海關手續尚未辦結的;貨物、物品暫時進出境的;貨物進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租賃貨物進口的。

3、納稅期限擔保模式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擔保事務,即在納稅期限內稅款尚未繳納的,可以采取納稅期限擔保模式。海關對接受申報且滿足全部放行條件的,即可實施現場卡口放行。

 

 

、理賠相關事宜

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的,海關將凍結企業擔保備案并啟動索償程序。對于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當在收到被保險人賠償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將稅款劃轉至相應國庫賬戶。保險機構足額履行賠付義務后,海關將配合保險機構開展代位追償。

 

來源:黃埔海關12360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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