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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
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免退稅和免抵退稅要如何計算?
發布時間: 2024-01-17 17:43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08


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免退稅和免抵退稅如何計算?
01  免退稅計算辦法
免退稅辦法:不具有生產能力的出口企業(以下稱外貿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貨物勞務,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二條第(二)項)

退稅率:除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決定而明確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率(以下稱退稅率)外,出口貨物的退稅率為其適用稅率。(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三條第(一)項)

退稅率的特殊規定:外貿企業購進按簡易辦法征稅的出口貨物、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出口貨物,其退稅率分別為簡易辦法實際執行的征收率、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退稅率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稅率和出口貨物退稅率孰低的原則確定。(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三條第(二)項)

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一)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除外)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
(二)外貿企業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加工修理修配費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外貿企業應將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進料加工海關保稅進口料件除外)作價銷售給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產企業,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產企業應將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費用開具發票。
(三)出口進項稅額未計算抵扣的已使用過的設備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按下列公式確定:
退(免)稅計稅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已使用過的設備固定資產凈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原值
已使用過的設備固定資產凈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原值-已使用過的設備已提累計折舊
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設備,是指出口企業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四)免稅品經營企業銷售的貨物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購進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
(五)中標機電產品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生產企業為銷售機電產品的普通發票注明的金額,外貿企業為購進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四條)

免退稅計算公式:
增值稅應退稅額=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五條第(二)項第1目)

舉例:
1.外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從供貨企業(一般納稅人)采購貨物,取得計稅金額為10000元、稅額為1300元、價稅合計為11300元的13%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把該批貨物出口至美國。該企業該筆業務可退增值稅為:10000×13%=1300元。
2.外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從供貨企業(小規模納稅人)采購貨物,取得計稅金額為10000元、稅額為300元、價稅合計為10300元的3%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把該批貨物出口至美國。該企業該筆業務可退增值稅為:10000×3%=300元。(如取得的是1%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適用退稅率1%)


02  免抵退計算方法
免抵退稅辦法: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視同自產貨物的具體范圍見財稅【2012】39號文附件4)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列名生產企業(具體范圍見財稅【2012】39號文附件5)出口非自產貨物,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二條第(一)項)

退稅率:除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決定而明確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率外,出口貨物的退稅率為其適用稅率。國家稅務總局根據上述規定將退稅率通過出口貨物勞務退稅率文庫予以發布,供征納雙方執行。退稅率有調整的,除另有規定外,其執行時間以貨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貨物)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適用不同退稅率的貨物勞務,應分開報關、核算并申報退(免)稅,未分開報關、核算或劃分不清的,從低適用退稅率。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三條)

免抵退稅的計稅依據:
(一)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勞務(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除外)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出口貨物勞務的實際離岸價(FOB)。實際離岸價應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準,但如果出口發票不能反映實際離岸價,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予以核定。
(二)生產企業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按出口貨物的離岸價(FOB)扣除出口貨物所含的海關保稅進口料件的金額后確定。海關保稅進口料件,是指海關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監管的出口企業從境外和特殊區域等進口的料件。包括出口企業從境外單位或個人購買并從海關保稅倉庫提取且辦理海關進料加工手續的料件,以及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從保稅區內的企業購進并辦理海關進料加工手續的進口料件。
(三)生產企業國內購進無進項稅額且不計提進項稅額的免稅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貨物的計稅依據,按出口貨物的離岸價(FOB)扣除出口貨物所含的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的金額后確定。
(四)中標機電產品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生產企業為銷售機電產品的普通發票注明的金額,外貿企業為購進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
(五)生產企業向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銷售的自產的海洋工程結構物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銷售海洋工程結構物的普通發票注明的金額。
(六)輸入特殊區域的水電氣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作為購買方的特殊區域內生產企業購進水(包括蒸汽)、電力、燃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四條)


免抵退方法的應退稅額計算方法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免抵退稅,依下列公式計算:   1.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當期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3.當期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的計算
(1)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期末留抵稅額”。

4.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包括當期國內購進的無進項稅額且不計提進項稅額的免稅原材料的價格和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價格,其中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
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當期進口料件到岸價格+海關實征關稅+海關實征消費稅
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為當期進料加工出口貨物耗用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其計算公式為:
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當期進料加工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計劃分配率
計劃分配率=計劃進口總值÷計劃出口總值×
實行紙質手冊和電子化手冊的生產企業,應根據海關簽發的加工貿易手冊或加工貿易電子化紙質單證所列的計劃進出口總值計算計劃分配率。
實行電子賬冊的生產企業,計劃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銷的實際分配率確定;新啟用電子賬冊的,計劃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銷的紙質手冊或電子化手冊的實際分配率確定。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五條)

舉例:
沒有進料加工業務,出口商品征稅率和退稅率相同(Zui常見)
某生產型出口企業(一般納稅人)本月出口業務離岸價(已換算成人民幣)200萬,內銷不含稅銷售額100萬,本月購進原材料進項稅額26萬,上月留抵稅額3萬,計算本月應退稅額。(出口商品退稅率和征稅率均為13%)  
第一步: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離岸價×(征稅率—退稅率)=200×(13%—13%)=0  
第二步:應納稅額=銷項-進項+進項稅額轉出-上期留抵=100×13%-26+0-3=-16  
第三步:免抵退稅額=離岸價×退稅率=200×13%=26  
第四步:應退稅額(應納稅額和免抵退稅額比較孰低) |-16| <26 ,應退稅額16萬元  
第五步: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應退稅額=26-16=10
來源:大連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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