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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
出口湯加的海關通關指南
發布時間: 2024-01-11 17:52 更新時間: 2024-11-21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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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加位于南太平洋西部,經濟發展落后,以農業、漁業和旅游業為主,工業不發達,生產力水平低。主要出口農漁產品,進口礦物燃料、食品、車輛及其零件、日用品、制造品和建材等。

1、清關文件要求
湯加海關法體系由《海關法(2007)》(Customs Act 2007),《關稅修訂法(2016)》及其《關稅及消費稅管理法(2007)》組成。
進口商或其代理商憑所進口商品的提單、裝箱單、發票向海關申報,海關和檢疫部門查驗貨物無誤后,進口方繳清海關關稅(按CIF或CFR價格結算),海關放貨給進口商。

2、進口限制
湯加《動物疾病法案》規定,對動物、動物制品、動物肥料、飼料或設備等商品進口采取限制措施,進口商應向農業部申請進口許可證。進出口任何植物必須持有相應的進口許可和出口證明。

3、進口關稅
絕大多數商品的進口關稅稅率15%-45%,稅率15%的商品約占總數的50%以上。

4、入境要求
1)湯加海關禁止攜帶武器(如槍支彈藥、彈簧刀等)、易燃易爆品、淫穢等違法出版物、毒品或制毒用具、麻醉品、假幣、假冒商品等入境。
2)禁止攜帶有危險性病菌、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有礙人畜健康的動植物及其產品等入境。
3)禁止攜帶新鮮水果、蔬菜或飲料入境。
4)攜帶經過加工處理的動植物產品或食品入境需如實申報。
5)禁止攜帶康泰克及無英文標識的藥品入境,湯加所有批發、零售商品必須有湯加文或英文商標以及包括原產國等內容的完整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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