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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
出口報關單的品名與進貨發票品名不一致會影響退稅嗎?
發布時間: 2024-01-02 17:36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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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時經常會遇到提示“申報發票信息中商品名稱與對應報關單信息中的商品名稱不一致”的疑點,這種情況會影響退稅么?

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是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憑證,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海關對已實際申報出口并已裝運離境的貨物所簽發的證明文件。在申報退稅時,就要求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所體現的出口貨物信息,要與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體現的購進貨物信息相匹配。
因此,外貿企業在申報出口時,報關單上的商品名稱及規格型號應據實填寫,并與其匹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信息相符。如遇到需要合并報關為同一商品名稱的多種零部件,則應書面報告關于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不同商品名稱的相關性及不同計量單位的折算標準。否則,如被判定為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商品名稱不符,則不得申報出口退(免)稅,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

相關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規定,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商品名稱須相符,否則不得申報出口退(免)稅。
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載明的出口貨物與申報退稅匹配的進貨憑證上載明的貨物或生產企業自產貨物不符,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

來源:廈門稅務

外貿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時經常會遇到提示“申報發票信息中商品名稱與對應報關單信息中的商品名稱不一致”的疑點,這種情況會影響退稅么?

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是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憑證,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海關對已實際申報出口并已裝運離境的貨物所簽發的證明文件。在申報退稅時,就要求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所體現的出口貨物信息,要與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體現的購進貨物信息相匹配。
因此,外貿企業在申報出口時,報關單上的商品名稱及規格型號應據實填寫,并與其匹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信息相符。如遇到需要合并報關為同一商品名稱的多種零部件,則應書面報告關于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不同商品名稱的相關性及不同計量單位的折算標準。否則,如被判定為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商品名稱不符,則不得申報出口退(免)稅,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

相關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規定,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商品名稱須相符,否則不得申報出口退(免)稅。
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載明的出口貨物與申報退稅匹配的進貨憑證上載明的貨物或生產企業自產貨物不符,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

來源:廈門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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